团体会员
(一)凡与本会专业有关,并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,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管理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团体会员。
(二)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可以通过填写《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团体会员申请表》,经秘书长会议审核批准并交纳会费后,由学会颁发团体会员证书,正式成为学会团体会员。
个人会员
(一)凡拥护本会章程,热心合作经济事业,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或实践经验者,可以申请加入本会:
(二)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应填写《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》,经本会秘书长会议审核批准并交纳会费后,由学会秘书处颁发个人会员证书,正式成为学会个人会员。
按照《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章程》之规定,会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应履行相应的义务。
团体会员
(一)团体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1.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活动;
2. 免费获赠学会《会刊》,优先取得有关本会的学术资料;
3.优先或优惠得到本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;
4.优先得到本会在举办技术培训及国内外学术会议上的支持和协助;
5.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团体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1.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;
2.支持本会的工作,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等活动;
3.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赠及募集资金;
4.按规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。
个人会员
(一)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1.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享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、批评权和监督权;
3.参加本会的活动并享受注册费优惠;
4.免费获赠学会《会刊》,优先或优惠获得本会编印的有关学术资料。
5.优先举荐参加国际有关组织开展的活动,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国际重大学术活动;
6.优先得到推荐并参与国家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咨询、论证等工作。
(二)个人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1.遵守本会章程和本办法各项规定;
2.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;
3.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4.按规定缴纳会费。